转发:关于举办2018届高校毕业生浙南地区综合类(含师范类)专场招聘会暨温州大学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1-22 浏览量:

各学院,各部门:

    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,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人才搭建平台,浙江省教育厅主办,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、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我校共同举办“2018届高校毕业生浙南地区综合类(含师范类)专场招聘会暨温州大学毕业生供需洽谈会”(以下简称“洽谈会”)。为组织好本次洽谈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举办时间:2017年12月2日(星期六)下午13:30-16:00。

二、举办地点: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(茶山高教园区)。

三、部门和学院职责

(一)党校办:负责统筹和协调学院、有关部门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;协调安排校领导、党校办、研究生部、教务处、就业处、创业学院、各学区等部门负责人,以及各学院(含瓯江学院)院长、书记和分管领导到会指导。

(二)宣传部:负责校内外宣传工作。

(三)就业处:做好省教育厅就业办、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、温州市人社局的联络工作;做好温州各高校的联络宣传工作;邀请并确定参会用人单位;洽谈会场地规划和布置;配合宣传部联系媒体,发布消息,撰写新闻通稿;印制《温州大学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》和用人单位指示牌等相关资料;做好参会用人单位的服务工作;做好毕业生的应聘指导;做好洽谈会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跟踪和反馈。

(四)保卫处:负责与辖区派出所、交警部门的联系,确保交通线路畅通;负责高教园区内招聘会宣传广告牌及车辆引导牌的报批工作;负责车辆停放和会场周边的车辆管理;做好会场内外的秩序维护与安全保卫工作。

(五)后勤集团:做好会场照明设施的检修、地面清洁及会议现场的医疗服务工作。

(六)各学院:

1.做好宣传工作,营造良好的氛围。组织全体毕业班学生及毕业班班主任参加洽谈会,要求毕业生准备好推荐表、简历、获奖证书等相关应聘材料;发动非毕业班学生进场了解就业政策,关注就业形势,感受就业氛围。引导和鼓励学生应聘实习岗位,加强实践能力。

2.结合自身办学目标和专业特点,加强市场调研,采用“走出去,请进来”的方式,开拓新的重点用人单位资源,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拓宽学生就业渠道,邀请与专业相关的重点企业参加招聘会。

3.宣传有关就业政策,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,加强就业指导,提前开展求职面试技巧方面的讲座和主题班会。对就业困难的学生,要有针对性地要开展帮扶活动。

4.洽谈会期间,根据学院特色制作专业介绍等宣传资料,展示学生风采,有针对性地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。与相关企业做好对接工作,搭建就业平台。

请全校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落实各项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温州大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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